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2-2023学年 第2学期〕 27 号
关于加强端午节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端午节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各层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端午节前后实验室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部)要继续加大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能力、安全意识等。
三、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管控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要严格按照规定购买、使用、储存、处置等,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严禁超量储存。针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保证做到“四无一保”,以及“五双”管理。
四、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对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加管理,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实验室气瓶管理,建立气瓶分布档案,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超压、未检验、报废气瓶。
五、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布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结束实验时检查水、电、气闸阀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重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
七、做好实验室人员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假期开展实验,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我校实验室前须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完成安全培训,通过安全准入考试,签订安全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习科研工作,必须有本校教师现场指导。
八、加强实验室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假期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放假期间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情况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安全运行。
工作安排:
6月16日- 21日 各学院(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发现隐患立整立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隐患,联系相关部门协调整改。
6月19日- 21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