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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
2018-04-17 10:48   审核人: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做好开放共享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高等学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津教委科函[2018]7号)的要求,我校将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开放、充分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认真盘查本部门所辖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对于具有通用共享性,性能良好可提供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请及时联系资产设备管理处将设备纳入我校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管理平台,加强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

二 结合本科评估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自查工作。认真检查大型仪器设备是否粘贴设备标签,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使用记录是否详实。对于没有设备标签、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本的请于本周五(4月20日)前与资产设备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韩晓敏

联系电话:2667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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